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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新乡分中心关于2023年体育彩票实体店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磋商报名公告

时间:2023-09-18 09:36

  (编号:XXTCCS-2023-03)

  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新乡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及计划,拟对下列货物进行采购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中国体育彩票实体店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金额118000元。

  (三)付款方式:采购方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支付货款的100%,因财政原因逾期支付不属于违约。

  二、工程要求

需求内容(物资、服务的标准、质量、数量等) 大米(1袋5KG)、食用油(2桶5L)两样物资为一套,本次采购590套,预算每套不高于200元。 采购预算合计费用:118000元 物资要求:大米、食用油、两种物资 1. 食用油指定为菜籽油5L(非转基因),大米指定为真空包装原产地东北。 2. 备货周期不超过3天。 3. 品牌要求:河南知名品牌及以上品牌。 以上需要配送至新乡市区及八县指定地点。

  三、采购磋商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有效印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法人授权书(需签字和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2022年以来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相关材料)。

  (五)具有2022年以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相关材料)。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八)自制投标文件3份并装订成册(1正2副)(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单),密封后现场拆袋(必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将视为自行放弃竞标权利)。

  (九)法人现场参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如非法人现场参与,需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标书外提供)

  (十)本次磋商现场需要投标方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实物。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媒介:河南省体彩网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下午6:00截止(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自制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16477048@QQ.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新乡分中心2楼会议室(新乡市华兰大道与新一街交叉口东100米)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下联系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酒老师

  电 话 :0373-30283810373-3022235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新乡分中心实体店节日慰问品采购磋商文件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新乡分中心实体店节日慰问品采购磋商文件

  一、响应文件

  1. 截止报名时间:见磋商公告

  2. 采购磋商时间:见磋商公告

  3.投标人于截止报名时间前,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在公布的采购磋商时间开始前,携带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到达采购磋商现场,进行现场磋商。

  二、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磋商小组负责审阅响应文件,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二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4.保密性原则:采购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评估原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初步评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情况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资格性检查

  首先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资格性检查内容详见磋商公告。

  1.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在符合性检查时,如不满足下列情形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① 响应报价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② 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完整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③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④ 响应文件中唯一报价;

  ⑤ 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他条款的。

  2.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性文件的详细评审情况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性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经济标(50) 报价得分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有效投标报价)×50 备注: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 50
综合标(50) 企业业绩 (10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每1份2分,最高10分。 备注:附同类业绩合同 10
质量承诺 (10分) 1.质量保证承诺:各供应商分别针对本项目中有可能所涉及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提供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承诺、以及出现不可预见性的质量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1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质量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完全相互对应、切实把控采购质量,为实现质量目标充分体现把控20分; 1.2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质量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未完全相互对应、切实把控采购质量,为实现质量目标未充分体现把控5-10分; 1.3其他:未提供或不完整0分 10
优惠承诺 (10分) 根据优惠服务条件承诺的可行性及产生的效果横向比较,第一档10分,第二档6分,第三档2分。 10
代理商 (10分) 是厂家授权代理商(10分) 10
本地化服务 (10分) 提供在项目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项目在售后服务阶段的优势、方法、策略及短时间内解决问题的方案等能够充分把本地化服务的要求及宗旨由理论变为现实的可行性的方案及建议等;磋商小组综合考虑各家供应商方案及建议进行打分, 1.1能够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的10分; 1.2不能够完全响应项目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打分3-5分; 1.3无本地化服务能力的标人,该项不予以计分; 10

  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成交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性价比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5、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6、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成交通知

  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河南体彩网”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六、授予合同

  6.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发布中标结果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

  6.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以及最终承诺报价单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6.3 如成交人不按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